為什么實施“斷卡”行動?
第一、危害特別大
“實名不實人”的電話卡,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來搞電信詐騙,還會用來搞網絡販毒、網絡賭博等犯罪,這些犯罪現象對社會和家庭都帶來了非常大的負面影響。
更關鍵的是,很多不明真相的大學生、村民,在被開卡中介忽悠后,不惜犧牲自己的信用辦理電話卡、銀行卡販賣,最后被法律懲處或者信用懲戒,此生再難有翻身的機會,十分讓人痛心。
第二、時機已成熟
2016年9月開始,公安部、工信部、人民銀行以及最高檢、最高法等出臺的多個關于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文件、法律解釋中,都提到了嚴管銀行卡、電話卡的措施,為該項行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支持,同時經過長期實踐,各部門已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,能有效將理論與實踐結合。
第三、國家高度重視
實施“斷卡”,社會影響力重大,體現了國家斬斷電話卡、銀行卡的買賣鏈條的決心,杜航偉副部長以國務院聯席辦召集人的身份出席會議,工信部、人民銀行、最高法、最高檢等部門領導均在會上發言,也能說明這一點。
“斷卡”行動將采取哪些舉措?
采取打擊、整治、懲戒三大舉措。
打擊誰?打擊的是“兩卡”買賣鏈條上的所有人。
主要包括四類團伙。
第一類,開卡團伙
自行或者經組織前往銀行、營業廳或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開班銀行卡、電話卡的人員(即“卡農”),以及金融機構、運營商內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開設電話卡、銀行卡或者為開設提供便利的“內鬼”。
第二類,帶隊團伙
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、銀行卡的團伙,這類團伙經常以“掃村”、“掃校”方式忽悠村民、大學生辦卡,性質十分惡劣。
第三類,收卡團伙
主要是接收帶隊團伙手機卡、電話卡的團伙,這些人又稱“卡頭”。有些物流公司、公司的員工也參與收卡。
第四類,販卡團伙
主要指層層販賣電話卡、銀行卡賺取差價的人員。